海上旅游(海上旅游景点)

时间:2026-02-06 05:36:20 来源:夕朝百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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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上旅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海上旅游管理,景点保护海上旅游经营者和旅客的海上海上合法权益,维护海上旅游秩序,旅游旅游发展旅馆事业,景点根据有关法律、海上海上法规规定,旅游旅游结合本市实际,景点制定本规定。海上海上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的旅游旅游海面、水下、景点岛屿利用自然和人文景观开发经营的旅游观光、娱乐、餐饮等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海上客运、轮渡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发展海上旅游事业,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本市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依据,做到总量适当,布局合理,符合环境保护等要求。第四条 海上旅游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第五条 海上旅游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青岛市旅游局是本市海上旅游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海上旅游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

(二)组织编制海上旅游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依照海上旅游发展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海上旅游的码头、站点及配套设施统一布点、建设;

(四)组织开展海上旅游的招徕、促销活动;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第七条 设立青岛市海上旅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海上旅游办公室)。其主要职责:

(一)具体负责海上旅游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实施海上旅游发展规划、计划;

(三)核发《海上旅游经营服务许可证》;

(四)指导沿海各市、区的海上旅游管理工作;

(五)对海上旅游经营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六)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七)处理游客的投诉;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海上旅游办公室挂靠在青岛市旅游局,其成员应吸纳各有关部门参加。第八条 沿海各市和崂山区、黄岛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相应的管理机构,在海上旅游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海上旅游管理工作。第九条 计划、规划、城建、土地、交通、公安、农林等部门及海上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同青岛市旅游局及海上旅游办公室做好海上旅游管理工作。第三章 项目的申办与审批第十条 开办海上旅游项目,必须设施配套,有安全保障,并配备与经营服务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申请开办海上旅游经营项目,由开办人向海上旅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一)项目的类别、规模、经营期限的说明;

(二)开办人的身份证明;

(三)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第十二条 海上旅游办公室须在接到项目开办人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登记并发给《海上旅游经营服务许可证》。第十三条 项目开办人领取《海上旅游经营服务许可证》后,按下列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一)码头、站点,以及海面、水下、岛屿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定点和建设,依照《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涉及用地的,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游船(含游艇、下同)和海面、水下浮动或固定设施,依照有关规定到船舶检验机构、海上安全监督机构、公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依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第十四条 设立海上旅游咨询服务机构,可开办海上旅游项目的经营者提供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可根据项目开办人的委托,代办立项、可行性论证、项目洽谈和有关审批事项。第十五条 有审批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不得无故拖延。海上旅游办公室可以会商有关行政机关,制定审批期限和程序方面的规定。第十六条 海上旅游经营者出租、转让其海上旅游经营服务项目的,须到海上旅游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办理其他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兴办海上旅游项目,发展海上旅游事业。第四章 经营服务第十八条 鼓励海上旅游经营者依法公平竞争,改善经营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平潭至湄洲岛海上旅游线路16日首航 约4个小时航程

从昨日在福州召开的“福往福来”海上游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首条跨城跨岛海上旅游线路——“平潭至莆田湄洲岛”海上旅游,将于5月16日在平潭举行首航仪式,正式开通“平潭至莆田湄洲岛”航线,标志“福往福来”海上游项目正式启动。

该航线从平潭澳前客滚码头出发,途经坛南湾景区、将军山景区、草屿岛、福清祝圣宝塔、海坛天神景区、南日岛,约4小时航程到湄洲岛。此次海上航线的开通,有利于扩大 妈祖 文化影响力、促进南日岛全域旅游开发,助推我市构建“一线三湾、多点齐发”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圈。

发布会介绍,省文旅厅会同平潭、莆田、福州三地及省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等相关部门,打造“福往福来”海上游项目,构建“陆上环动车游”与“海上环岛游”双环闭合的旅游新格局。

日照市海上旅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上旅游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海上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管辖海域内借助船舶、海上游乐设施等开展观光娱乐、休闲海钓、体育经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舶,包括旅游客运船舶、游艇、休闲海钓渔船、体育运动船艇等。

本规定所称海上游乐设施,是指在海上运行、承载游客在海上娱乐的载体,包括摩托艇、飞伞、潜水器、人工划船、脚踏船、碰碰船、水上自行车等。第三条 海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科学发展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海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以及沿海旅游景区经营者、海上游乐设施经营者等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海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沿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本辖区海上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沿海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海上旅游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第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渔港水域以外的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客运船舶、游艇的安全监督管理。

海洋发展部门负责渔港水域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休闲海钓渔船的安全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编制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规划和海滨风景名胜区规划,统筹安排行业用海,划定海上旅游项目活动区域。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旅游客运船舶客运经营安全监督管理。

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海上体育经营活动的行业安全管理,负责体育系统内运动船艇、停泊码头的安全管理,负责参与组织的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旅行社涉海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沿海旅游景区的安全指导。

公安、应急管理、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上旅游安全有关工作。第六条 海上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对所属船舶、海上游乐设施以及从业人员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建立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四)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建立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六)按照划定海域经营,与海水浴场游泳区域保持安全距离,维护海上交通安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海上旅游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海上旅游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海上旅游经营者、社会公众的海上旅游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海上旅游安全宣传,加强海上旅游安全舆论监督。第二章 船舶安全管理第八条 从事海上旅游经营活动的旅游客运船舶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运营。

旅游客运船舶、游艇应当具备《船舶检验证书》,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以及符合安全与防污染要求的其他证书,配备安全和防污染设备,处于适航状态。

休闲海钓渔船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依法取得渔业船舶登记,符合渔业安全要求。

利用船艇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第九条 船舶应当按照规定标示船名、船号,标明船舶配员、核定载客人数、监督电话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第十条 游艇、休闲海钓渔船、乘客定额十二人以上的旅游客运船舶应当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并保持正常开启,携带与岸上保持有效通讯的设备。

体育运动船艇应当配备适合的海陆通讯设备,保持船岸通讯畅通。

4小时航程!“平潭至莆田湄洲岛”海上旅游航线来了!

福建首条跨城跨岛海上旅游线路——“平潭至莆田湄洲岛”海上旅游航线16日将从平潭首航。这是记者12日在省新闻发布厅召开的“福往福来”海上游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平潭至莆田湄洲岛”海上旅游航线从平潭澳前客滚轮码头出发,途经坛南湾景区、将军山景区、草屿岛、福清祝圣宝塔、海坛天神景区、南日岛,约4小时航程到达湄洲岛。游船总吨位837吨,平均航速15节,可容纳约290名乘客。游船集互动体验、休闲娱乐、观光打卡等功能于一体,游客可在游船上尝福味、智福游、看福戏、寻福宝、购福货、饮福茶、唱福歌、祈福愿、观福海、拍福照。该航线的开通标志着“福往福来”海上游项目正式启动。

“福往福来”海上游项目围绕“海岸—海湾—海岛”全省一盘棋的布局,陆海统筹、湾港联动,串联省内滨海旅游城市。按照“共同开发、共同培育、一体循环、分期推进”的原则,以节点试行、串点成线、连线成链的线性循环为目标,有序开通海上精品线路,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从宁德到福州、平潭、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的环福建沿海多节点的海上游精品线路体系。

“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永远是人们梦寐以求的旅游和生活的场景。滨海旅游既是高品质旅游的永恒主题,也是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还是提升人们生活品质的重要方式。”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建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岛屿2214个、海岸线3752公里。丰富多彩的山海自然景观叠加,海丝文化、 妈祖 文化、 闽南文化 等人文积淀深厚,旅游资源荟萃。

截至2021年,福建滨海六市一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有181个,其中5A级景区7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世界文化遗产2处。

“2021年我省提出并推动G228滨海风景道建设,为发展滨海旅游创造了机遇期。依托G228滨海风景道、福厦高铁和厦门邮轮母港,已基本形成观光、休闲、度假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滨海旅游产业体系。”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省文旅厅将全面提升已有的滨海旅游产品的品质,整合丰富多彩的滨海旅游自然资源,挖掘多元的海洋文化,沿海岸、沿海湾、在海岛为广大游客打造可休闲度假、可研学、可运动、可生活的优质滨海旅游产品,不断拓展滨海旅游产业链条,做大滨海旅游集群,形成福建旅游发展新格局,努力把G228滨海旅游风景道打造成世界上最美的旅游风景道。(·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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